|
|
|
 |
首页 > 本局简介 |
上街区国土资源局全体干部职工 恭祝全区居民,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等各界人士:身体健康、合家欢乐,各项事业发展蒸蒸日上。 根据工作需要,我区土地与房产机构实施分设,今年11月6日撤销郑州市上街区土地房产管理局,设置郑州市上街区国土资源局,区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区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区政府组成部门。 上街区国土资源局下属四个事业单位:区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区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区国土资源中心所、区土地整理中心。局内设科室有:办公室、信访科、法制科、财务科、规划耕保科、用地利用科、地籍测绘管理科、区国有土地收益租金办公室。 上街区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编制、指导和实施区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其他国土资源专项规划;监督检查全区土地、矿产资源规划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调查处理重大权属纠纷;贯彻落实国家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组织全区土地资源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城乡地籍调查、土地确权、土地定级和登记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作价出资(入股)、转让、租赁、抵押、交易、授权经营、收益租金征收和政府收购、储备工作;负责全区基本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负责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全区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负责监测、防治地质灾害。 土地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土地问题涉及国家发展宏观战略,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土地问题不仅是经济建设中的重要物质基础,而且是维护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经济平衡运行的重要调控手段,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条件。土地是民生之本,既关系到农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我国城镇化和工业化的进程。因此,我们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要不断加强和改善土地管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国家为严格国土资源的管理,于1986年6月25日颁布了《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29日重新修订,并于1999年1月1日起施行。现我国土地的基本国情是用不到世界10%的耕地养育了占世界22%的人口,人均土地面积相当于世界人均水平的1/3。上街区土地总面积为64.7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为27.2平方公里,全区人均耕地面积0.37亩,占河南省人均耕地面积的30%,占全国人均耕地面积的26%。国家依法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必须改变的应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上街区国土资源局全体干部职工将始终依照对外服务承诺标准和岗位责任目标,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我们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国土资源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对您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表示衷心的感谢。 上街区国土资源局服务电话:0371-68923453 行风评议监督电话:0371-68111689 违法占地举报电话:0371-68110768
|
|
无标题文档
|